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5年复试录取实施细则
一、组织领导
(一)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
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、分管副院长、纪委书记、导师代表组成。
(二)复试专家组
复试专家组组成不少于5人,设组长1名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。
二、复试形式与内容
(一)复试形式
本次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,全程录音录像。
(二)复试内容
1.英语水平测试
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,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、对话交流的形式。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,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。
2.专业笔试
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共考试1科,考试时间2小时,满分为100分。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。
3.综合素质测试
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招生学院预先命制一定数量的开放性的、综合性的试题,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具体测试内容,已抽取的测试试题不得再次使用。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,现场独立打分。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,测试成绩满分为80分。具体内容包括:
(1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;
(2)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;
(3)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;
(4)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;
(5)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(学生工作、社团活动、志愿服务等)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;
(6)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(遵纪守法)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;
(7)人文素养,举止、表达和礼仪等。
4.同等学力加试
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。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,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,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、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。
三、复试总分
1.复试总分组成
复试总分(满分200分)=英语水平测试成绩+专业笔试成绩+综合素质测试成绩
2.复试成绩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。
四、成绩计算与拟录取
(一)综合成绩计算
1.综合成绩包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,均以百分制计算。计算规则如下:
初试成绩=考生初试总分÷初试总分满分×100
复试成绩=考生复试总分÷复试总分满分×100
2.综合成绩中,初试成绩权重为60%,复试成绩权重为40%。
综合成绩=初试成绩×60%+复试成绩×40%
(二)拟录取原则
严格按照同一类型、同一专业、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,排序遵循以下原则:
1.第一志愿考生、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;
2.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;
3.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独排序;
4.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,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、初试业务课一、初试业务课二、初试思想政治理论(管理类综合能力)、初试外国语的优先级进行排序。
(三)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拟录取:
1.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分(不含12分)者;
2.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(不含60分)者;
3.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48分(不含48分)者;
4.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(不含60分)者;
5.报考、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。
(四)拟录取名单公布
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。
五、各专业资格审查、复试时间和地点
1.资格审查时间地点
美术学院202办公室,2025年3月27日(周四)上午10:00-12:00。
报到点值班人:孙鑫磊、郭世杰
2.专业复试时间和地点
专业 |
笔试时间地点 |
面试时间地点 |
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地点 |
学科教学(美术) |
3月27日(周四)15:00-17:00 知行楼19501 |
3月29日(周六)上午9:00开始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6 |
3月28日(周五)上午10:00-12:00 3月28日(周五)下午15:00-17:00 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阳光书吧 |
设计学 |
3月29日(周六)下午14:30开始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6 |
艺术学 |
3月27日(周四)15:00-17:00 知行楼19502 |
3月29日(周六)上午9:00开始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8 |
设计 |
3月27日(周四)15:00-17:00 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207 |
3月28日(周五)上午9:00开始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6 |
美术与书法(中国画与书法方向) 考号为单数考生 |
3月27日(周四)15:00-17:00 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6 |
3月28日(周五)上午9:00开始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8 |
美术与书法(中国画与书法方向) 考号为双数考生 |
3月27日(周四)15:00-17:00 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118 |
美术与书法(油画方向) |
3月27日(周四)15:00-17:00 北门美术学院教学区中间玻璃房阳光画室 |
六、各专业笔试、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
专业 |
笔试科目 |
加试科目 |
学科教学(美术) |
美术作品分析与批评写作 |
美术作品鉴赏 大学语文 |
设计学 |
设计作品分析与批评写作 |
艺术学 |
专业论文写作 |
设计 |
装饰线描 |
美术与书法 |
命题创作 |
七、其他说明
绘画类科目笔试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,招生单位只提供画板、画架、画案、画纸。
八、联系方式
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人:孙鑫磊
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、要求为准。
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
2025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