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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院党委刘清泉书记解读《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》(修订)
2024年4月25日下午,美术学院党委刘清泉书记向全体教职员工解读《美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》修订版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该《办法》自2020年6月开始试行,于2024年4月进行了修订。
修订后的《办法》对教师行为的约束较以前更为严格,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党委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了学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班子成员各负其责、人人有责的履责体系,在贯彻落实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引导广大教师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上双向同时发力,充分发挥学院纪委、教指委、教学督导团、学术委、学位委、教代会、团学会等组织的功能和作用,把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落在实处、落在细处、落在经常。重点要抓好“创新师德教育”“加强师德宣传”“严肃师德考核”“严防师德失范”“严惩失范行为”五个方面的工作,形成“教、宣、考、防、惩”工作体系。